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山东诺安诺泰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现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注销药品批发企业目录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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