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52380292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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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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