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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化妆品卖场、美容美发机构开展了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中发现的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本公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请各市(州)局监督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停止销售,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核查处置,查处情况于2018年8月2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查清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特此公告。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