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天津市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天津市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审评前置沟通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关于做好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事前指导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1月22日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天津市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邮件主题处注明“事前指导”。
联系电话:022—23121151
电子邮箱:syjjylqxzcc@tj.gov.cn
附件:关于做好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事前指导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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