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
信用主体名称:赤峰联谊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3797154663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4〕213号
处罚名称:赤峰联谊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编造检验记录、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当事人存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和编造检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召回的违法生产的医用氧(批号:240802)60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个月,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21
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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