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辽宁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沈和市监药罚决字﹝2024﹞004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5-13 |
处罚内容: | 1.没收劣药2盒;2.处药品货值金额1万元的1倍罚款1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劣药“龟甲胶”、“鹿角胶”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2日销售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龟甲胶”1盒和“鹿角胶”1盒,销售金额为1696.3元,于2023年12月12日将1696.3元退给举报人,举报人将2盒药品退给当事人。当事人未获违法所得,劣药货值金额1696.3元。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处罚机关: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10102MB0W824982 |
数据来源单位: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10102MB0W824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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