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认定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确保我区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认定工作有效开展,日前,由自治区药监局制定,报请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认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该《规程》通过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邀请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药检院等相关单位执法骨干和资深专家成立专家库,明确工作职责和认定工作流程等形式,对我区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认定工作的流程进行了细化。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规程》的有效落实,不断提升我区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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