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黑龙江省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佳木斯金天爱心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集贤福安药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521MAD457RP77 |
法定代表人 | 刘淑波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集市监处罚〔2024〕1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15日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进所、繁荣所联合医疗器械股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处方药头左羟丙哌嗪胶囊、替米沙坦片和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医师处方凭据,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4年8月1日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处方药阿司匹林肠溶片、阿托伐他汀钙片,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医师处方凭据 |
处罚依据 |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之规定给予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0.5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无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23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9-23 |
处罚机关 |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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