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药监药罚〔2024〕1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天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超范围经营肽类激素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超经营范围 |
案件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企业名称 | 宁夏天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被处罚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763234382Q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辉 |
主要违法事实 | 宁夏天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核减肽类激素经营范围后继续经营按肽类激素管理的人促红素注射液,违反了《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没收违法所得35231.40元,并处罚款70462.8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反兴奋剂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没收款项交至中国农业银行银川解放西街支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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