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黑龙江省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肇州县祯元堂医药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21MA1CPN0682 |
法定代表人 | 张义国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州市监药罚〔2024〕1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 |
违法事实 | 事实:经营劣药四味脾胃舒颗粒。 证明:票据、证照、笔录、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材料。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其他-责令改正 |
处罚内容 |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550元。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罚款金额(万元) | 无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55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02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9-02 |
处罚机关 | 肇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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