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黑龙江省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综合执法局、各稽查处:
现将《全省防范青少年滥用涉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
全省防范青少年滥用涉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当前,青少年滥用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省教育厅、省禁毒办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护校安园”防范青少年滥用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黑禁毒委通〔2024〕7号)。为深入实施《通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系统观念、主动作为、合力共治原则,多措并举、上下联动,最大限度遏制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滥用问题蔓延,现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职责
各级药监部门应加大对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加强对麻精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控药物流弊滥用风险;开展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及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成瘾性处方药行为。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排查摸底。9月中旬前,在全省范围开展青少年群体滥用涉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品大排查、大摸底工作,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滥用、流弊多发地区和校园周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麻精药品和成瘾性处方药品零售、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
(二)强化宣传预防。各级药监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将防范涉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品问题作为安全用药科普知识重点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经营、使用麻精药品和处方药品相关规定的教育,通过普法宣讲和案例警示,讲明违法后果,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
(三)强化打击查处。11月底前,各级药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出击,加大检查排查和监管整治力度,切实加强对麻精药品、成瘾性处方药流向的排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级药监部门要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和网络销售专项整治行动,以涉麻精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为重点品种;以购销、验收入库工作是否指定专人负责,资质的审核及证明材料留存、销售票据管理是否规范,药品销售流向、结算资金流向是否真实,药品进货验收是否符合规定,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等为重点监管内容;以滥用、流弊等多发地区和校园周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严控药物流弊滥用风险。发现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非法购销麻精药品行为,严格规范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围绕攻坚行动任务,完善落实措施,按照“统一部署、整体出击、分头推进”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压紧部门责任,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展。
二要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工作情况和取得战果同步宣传,用足用好大众传播宣传教育手段,全面揭示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滥用危害。
三要形成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复盘工作,归集经验做法,提升工作质效,不断优化青少年群体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滥用防范治理手段和模式,推动防范治理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滥用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综合执法局、各稽查处于11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成果。
联系人:张世勇;联系电话:0451-88313070。
附件:涉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目录
附件
涉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目录
1.依托咪酯(精神药品);
2.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精神药品)、右美沙芬复方制剂(处方药品)、糖浆制剂(非处方药品);
3.卡马西平(处方药品);
4.普瑞巴林(处方药品);
5.阿普唑仑(精神药品);
6.氨酚羟考酮(精神药品);
7.艾司唑仑(精神药品);
8.莫达菲尼(精神药品);
9.地芬诺脂(麻醉药品)
10.氯硝西洋(精神药品);
11.奥施康定(麻醉药品);
12.y羟基丁酸(精神药品);
13.利他林(精神药品);
14.佐匹克隆(精神药品);
15.三唑仑(精神药品)。
以上为涉麻精药品及成瘾性处方药目录,后续补充将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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