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药监药罚〔2024〕4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惠民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进销售劣药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劣药 |
案件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企业名称 | 宁夏惠民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221MA75W0DU7K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凯 |
主要违法事实 | 宁夏惠民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炒酸枣仁(批号:230604),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没收违法所得521.44元; 2.没收剩余劣药0.367kg。 |
行政处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没收款项交至中国农业银行银川解放西街支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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