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
信用主体名称:呼和浩特市玉轩堂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0MXXNU9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4〕113号
处罚名称:呼和浩特市玉轩堂药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从事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雄黄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当事人未经批准从事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雄黄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处罚结果:依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按销售雄黄非法所得九倍(5100.00元×9倍)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玖佰元(¥459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9
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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