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
信用主体名称:闫某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1222********7938(身份证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4〕201号-1
处罚名称:赤峰欣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药前胡、地骨皮、野菊花案
处罚类别:限制从业
处罚事由:当事人在赤峰欣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药前胡、地骨皮、野菊花期间任法定代表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罚结果: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6
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用主体名称:闫某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1222********4691(身份证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4〕201号-2
处罚名称:赤峰欣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药前胡、地骨皮、野菊花案
处罚类别:限制从业
处罚事由:当事人在赤峰欣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药前胡、地骨皮、野菊花期间任企业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罚结果: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6
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用主体名称:杨某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0424********0022(身份证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4〕201号-3
处罚名称:赤峰欣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药前胡、地骨皮、野菊花案
处罚类别:限制从业
处罚事由:当事人在赤峰欣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药前胡、地骨皮、野菊花期间任质量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罚结果: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6
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用主体名称:赤峰欣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4686516852Y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4〕201号
处罚名称:赤峰欣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药前胡、地骨皮、野菊花案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
处罚事由: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前胡(批号为180402)1kg、地骨皮(批号为200101)9kg、野菊花(批号为180401)19kg,没收违法所得0.092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人民币181.6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6
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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