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山东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组织对25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和重点检查,对15家药品使用单位和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25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二、药品使用单位
对15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三、药品零售企业
对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延伸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要求。
特此通告。
附件:检查企业(单位)名单附件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
检查企业(单位)名单
一、药品批发企业
符合要求的批发企业(25家):山东三正医药有限公司、山东鸿德圣林医药有限公司、淄博康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部、华润烟台医药有限公司、威海市京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鲁药集团淄博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康健医药有限公司、东营市华康医药有限公司、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安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枣庄)有限公司、山东科悦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绿谷(菏泽)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山东颐美药业有限公司、济南信康医药有限公司、山东硕和医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医药有限公司、山东亚辰医药有限公司、临沂康贝尔医药有限公司、山东一阳医药有限公司、山东永辰医药有限公司、济宁广源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天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山东朋欣药业有限公司。
二、药品使用单位、零售企业
延伸检查项目符合要求的药品使用单位(15家):日照市中心医院、日照市心脏病医院、巨野薛扶集医院、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济南市人民医院、烟台市芝罘区妇幼保健院、烟台富顺医院有限公司、巨野麟城医院、博山区机关卫生所、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德城玉荣诊所、德州海吉亚医院、青岛华国中医医院、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泰安市岱岳区妇幼保健院。
延伸检查项目符合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1家):泗水县圣晨之星星村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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