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江西省
为规范医用氧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医用氧产品质量安全,7月12日,省局召开全省医用氧生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各医用氧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对液态医用氧分装业务等方面的诉求,以及对医用氧生产经营监管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对当前医用氧生产、经营、运输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医用氧具有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双重属性,需高度重视其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会议强调,医用氧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筑牢医用氧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医用氧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省局药品生产处、药品经营处、省药品检查员中心负责人,医用氧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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