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全国
为加强放射性药品的生产质量管理,指导检查员开展放射性药品生产环节现场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国家药监局特药检查中心组织起草了《放射性药品生产检查指南》,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7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邮件标题请注明“《放射性药品生产检查指南》意见反馈”。
联系人:牛琪,电子邮箱:tsypjczx@163.com。
附件1 意见反馈表.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殊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
《放射性药品生产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单位/企业名称 填写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 ||||
序号 | 修订的位置(页码和行数) | 修订的内容(原文) | 修订的意见 | 理由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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