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江苏省
为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推动药品批发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正在对《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前期,我局已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了修改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号)最新要求,我局对《办法》中的附件《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现场检查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附件1),现就该检查细则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4年7月30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 hanyw@da.js.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现场检查细则再次征求意见反馈”。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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