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根据《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海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的通告》等要求,我局已完成海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四批)87个品种的标准制定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文发布之日起20个自然日。
征求意见期间,如有异议,请将反馈意见以书面的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如需修改数据或调整限值,请提供相关验证资料,同时提供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一、电子邮件:请标明主题“中药配方颗粒意见反馈”,邮箱地址:yj_scz@hainan.gov.cn。
二、邮寄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省药监局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1117室,联系人:刘新成,电话:0898-66832577。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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