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山东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组织对23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对52家使用单位和1家零售企业进行了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23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要求。
二、药品使用单位
对52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要求。
三、零售企业
对1家零售药店进行延伸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要求。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检查企业(单位)名单
一、药品批发企业
符合要求的批发企业(23家):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东营市医药公司垦利分公司、山东季中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华欣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山东润福医药有限公司、鲁南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上药罗欣医药(山东)有限公司、烟台绿叶药品贸易有限公司、威海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奥盛医药有限公司、威海市儒泰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罗欣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威海佰和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东营)有限公司、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麟捷医药有限公司、华润济宁医药有限公司、招远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蓬莱阁医药有限公司、仁宏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二、延伸检查药品使用单位、零售企业
延伸检查项目符合要求的药品使用单位(52家):青岛新香投资有限公司市南友好诊所、青岛市李沧区永清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济南唐冶医院、山东省康复医院、济南韩氏整形外科医院、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高新区医院、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济宁市中医院)、聊城开发区和光医院、聊城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济南市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万盛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章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章丘区妇幼保健院、临沂市中医医院、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张店区湖田街道新华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站、淄博鑫玉医药有限公司周村鑫玉诊所、青岛君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石村路诊所、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姜哥庄社区卫生服务站、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谷旦华诊所、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卫生院、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接庄卫生院、任城区金城街道(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阿县人民医院、东阿民康医院、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济南北城医院、张店区体育场街道人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张店区体育场街道河滨好好社区卫生服务站、威海高区利民医院、威海市立医院、德州市德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泰安市中心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临沂东山医院、
临沂沂州医院、广饶县稻庄镇卫生院、济南高新区雅居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东营市人民医院、东营市中医院(东营市胜利医院)、
菏泽市中医院、菏泽济康医院、枣庄市中甘泉护理院、山东国欣颐养集团枣庄医院、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延伸检查项目符合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1家):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一十九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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