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广东省东莞市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聚源堂药业有限公司虎门博涌分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900MA56G9AB72 | 44***********03 | - | - | - | - | |
法人代表姓名: | 张富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市监处罚(2024)03060712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东风东北新村路7号101室开设经营场所,以东莞市聚源堂药业有限公司虎门东风第二分店名义,从事零售:药品、日用品、化妆品;食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经营期间,因该店电脑系统损坏,未对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2月28日期间的药品购销情况进行记录,也没有制作相关纸质记录。当事人构成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行为,于2022年3月23日被我局查获。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 | |||||
处罚类别: | 其他-处罚行为 |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行为给予警告。 | |||||
罚款金额(万元): | - |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6-7 | |||||
公示截止期: | 2027-6-7 | |||||
处罚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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