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浙江省
主体名称 | 瑞安市莘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瑞市监处罚﹝2024﹞507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5-15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
罚款金额(万元) | 0.03 |
没收违法所得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瑞安市莘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未遵守GSP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违法事实 |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因工作疏忽,未及时记录2024年4月8日至4月28日期间药品阴凉区的温湿度,导致上述时间段的温湿度记录缺失。另,当事人未对场所内待售的复方阿嗪米特肠溶片药品进行明码标价,未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相关信息,无违法所得。 |
处罚机关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3810990318186 |
数据来源单位 | 省市场监管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000MB1906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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