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广东省广州市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花市监处罚〔2024〕442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经查,广州华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3月21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备案“DONGXING深润透肤补水面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087742,未进行委托生产。当事人2024年1月4日开始投料乳化生产深润透肤补水面膜85盒,此批产品上标识有“被委托方: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南路127号之二301二楼201、三楼,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90029”,该批产品生产完成后放置于广州华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旁的成品仓库内,未标识生产批号,产品未售出。深润透肤补水面膜在广州华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价格为40元每盒。据此广州华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3400元,违法所得为0元。 |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 |||||
处罚内容: |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的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深润透肤补水面膜85盒;2.处罚款105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华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114MAC446FT3Q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健飞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5-20 | |||||
公示截止期: | 2027-5-20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