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安徽省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21080333904M |
法定代表人 | 张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药监药处罚﹝2024﹞2-24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5-17 |
处罚内容 | 1.没收中药饮片白鲜皮(批号:230301)58.652kg;2.没收违法所得肆仟捌佰肆拾壹圆贰角陆分(4841.26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2875.00元)1.3倍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壹拾叁万圆整(130000.00元);罚没款共计壹拾叁万肆仟捌佰肆拾壹圆贰角陆分(134841.26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484126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3年10月18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416号),标示为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鲜皮(批号:230301)经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HSYP20230170,检验项目-部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浸出物】(性状标准规定为应具白鲜皮饮片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检验结果为本品部分具白鲜皮饮片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部分不具白鲜皮饮片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不符合规定。浸出物标准规定为应不得少于20.0%,检验结果为14.4%,不符合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机关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数据来源单位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状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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