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安徽省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朱氏康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00063601399F |
法定代表人 | 朱有山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药监药处罚﹝2024﹞2-19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5-15 |
处罚内容 | 1.没收不合格五加皮(批号210901)179kg;2.没收违法所得玖仟肆佰肆拾柒元肆角(9447.4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3倍的罚款计壹拾叁万元(130000元);罚没款共计壹拾叁万玖仟肆佰肆拾柒元肆角(139447.4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94474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
违法事实 | 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551号),标示为安徽朱氏康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加皮(批号210901)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3药4418,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总灰分、【鉴别】浸出物。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 |
处罚机关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数据来源单位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状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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