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天津市
案件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张沃镇芙蓉化妆品专卖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张沃镇芙蓉化妆品专卖店 |
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2120111L81514048T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名称 | 董秀荣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青市监执一处罚〔2024〕15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
处罚种类 | 罚款 |
处罚依据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5月15日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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