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青海省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要求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规定,为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我局组织医药专家、相关企业研究起草了盐韭菜子等43种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药品监管局。
联系人:药品注册管理处
联系电话:0971—8865625
电子邮箱:qhsyjjypzcc@126.com
附件:盐韭菜子等43种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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