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广东省
为进一步提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要求,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以及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要求,广东省中医院主导编制了《广东省地方标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管理规范(送审稿)》《广东省地方标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规范(送审稿)》,并组织业内有关专家进行研讨和修改。按照《广东省标准化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代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gcpdfbz2021@126.com)予以反馈,邮件标题请注明“广东省地方标准意见反馈”。
附件:
1. 广东省地方标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管理规范(送审稿)
2. 广东省地方标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管理规范(送审稿)起草说明
4. 广东省地方标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规范(送审稿)起草说明
5. 意见和建议反馈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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