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吉林省
根据国家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以及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编制工作安排,我局已组织完成2024年第一批12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5天。请相关单位按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认真研究。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联系人:王喜民 丁桂兰 王红然
联系电话:0431-81763118
电子信箱:jlsyjjzcc@126.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湛江路657号
邮编:130033
附件:1.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2024年第一批)目录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2024年第一批)目录
序号 | 标准名称 |
1 | 千年健配方颗粒 |
2 | 马勃(大马勃)配方颗粒 |
3 | 清半夏配方颗粒 |
4 | 法半夏配方颗粒 |
5 | 姜半夏配方颗 |
6 | 半边莲配方颗粒 |
7 | 茜草炭配方颗粒 |
8 | 石见穿配方颗粒 |
9 | 五加皮配方颗粒 |
10 | 龙葵配方颗粒 |
11 | 冬凌草配方颗粒 |
12 | 鸡骨草配方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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