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江西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药监处罚〔2024〕18号 |
案件名称 | 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 91360124759959604D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邱碧耀 |
主要违法事实 |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 处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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