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安徽省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方达药械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764797531G |
法定代表人 | 方振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药监械处罚﹝2024﹞3-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4/12 |
处罚内容 | 并处4.7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4.7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2023年12月20日,收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办不合格医疗器械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565号)及附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报告编号:Z20231145):标示方达公司生产的“玻璃体温计”(型号规格:三角型棒式 口腔型,批号:20221201),“示值允差”项不符合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
处罚机关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数据来源单位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状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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