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贵州省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二十二批15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工作,经公示后现正式发布。
附件:第二十二批正式稿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
白薇(白薇)配方颗粒
川木香配方颗粒
附片(黑顺片)配方颗粒
隔山消配方颗粒
鬼箭羽配方颗粒
黑骨藤配方颗粒
荭草配方颗粒
藿香配方颗粒
莲子配方颗粒
马兰草配方颗粒
煨木香配方颗粒
鲜桑枝配方颗粒
盐韭菜子配方颗粒
栀子炭配方颗粒
制天南星(天南星)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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