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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市监处罚〔2023〕0261号 |
案件名称 | 西安曲江新区大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西安曲江新区大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03MAB0HFUT9P |
法定代表人 | 王旭晨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实体店内和美团、大众点评的大川齿科万众国际家庭门诊部(西安店)自行设计、制作、发布企业品牌荣誉、医生资质资历、专业设备、专业医生、优秀口碑等宣传公司服务和产品;通过展示患者、牙科诊疗手术、美容诊疗手术等图片作形象推荐。当事人上述行为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广告费票据,该案广告费无法计算。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人民币80000元。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2023年7月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西市监处罚〔2023〕069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3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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