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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关于做好南昌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洪食药监字[2014]139号)组织现场检查,以下企业(见附件)符合国家局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零售)、南昌市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暂行)规定的内容,拟核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3987557、83857776
传真: 0791-83853226
通讯地址:南昌市碟子湖大道299号 邮政编码:33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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