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序号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药监荆门械处罚〔2024〕1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荆门迈德福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蔡明轩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822MA488HNK1Q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 |
主要违法事实 | 荆门迈德福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福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批号:20220901,型号:连身式175(灭菌级))经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检验,【无菌】项(标准条款:4.12.2)不符合要求。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处罚款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分期履行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02月28日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