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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克州市监处罚〔2023〕29号 |
处罚名称 | 阿图什市娇美月养生馆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处罚类别1 | -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阿图什市娇美月养生馆 |
统一社会信用代号 | 92653001****WG21 |
居民身份证号 | 653021****082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孜**** |
处罚结果 | 责令阿图什市娇美月养生馆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如下减轻处罚:1、警告;2、并处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8日 |
处罚机关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罚款已交 |
地方编码 | - |
数据更新 |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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