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山东省
2023年,省药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部署,以法治建设引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2023年法治工作情况
(一)坚持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开展年终述法,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强化学法用法。省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党组会、局务会等会前专题学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全局每人年度学法不少于60学时。三是实施依法决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重大案件集体审议,提高决策质量。
(二)完善监管机制,推进依法治理。一是强化属地管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体系。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全省督导检查,深化跨部门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加强行刑衔接。三是强化基层治理。印发《关于推进全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药品监管网格和城乡社区综治网格深度融合,用群防群治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药品安全问题,打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药监实践,在全系统现场会上做典型发言。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基础支撑。一是提升制度质量。制修订《山东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9件规范性文件和疫苗派驻检查等工作制度,完善制度体系。二是完成《山东省疫苗管理条例》立法前评估。综合采用调研论证等多种方法,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疫苗企业单位及公众等各方意见建议,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紧迫性,评估结论为立法需求不足,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为科学立法提供参考。三是规范事权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依单履职。编制委托下放事项负面清单,对委托事项加强监督指导,推进精准放权。
(四)严监管优服务,守底线促发展。一是严防严控风险。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全年组织完成检查33.5万家次,药品抽检合格率99.9%。建立实施风险清单制、核查制、销号制,系统排查梳理各环节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实施“两清单、双报告、一承诺”机制,推行“说理式检查”,组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考试,提高企业法治意识。实施信用监管,“罚帮并重”,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统一。三是强化查办案件。全省系统共办结药化械违法案件16180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9件,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双提升。发布3批典型案例,加强警示震慑。四是鼓励产业创新。出台《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重点品种、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实行创新、快捷、常规“三通道”审批,助推药械创新产品上市。五是优化政务服务。完善许可备案事项实施规范,实施全程网办。开展“安心工程在行动”“百名专家进百企”等活动,通过局长信箱、接诉即办等途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一是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全省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加强法制审核。按时保质完成124件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组织12次重大案件法律专家论证会。全面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复议诉讼案件全年无败诉。三是加强法制指导。印发《药监法治参考》,修订药械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风险会商,提供咨询意见。
(六)丰富普法实践,营造法治氛围。加强专题普法,高标准开展宪法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和企业公益培训,扩大宣传影响力。举办全省执法办案技能竞赛、药品检查员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持续提高检查办案能力。加强普法联系点建设,指导临沂、济宁等地依托乡镇驻地广场、休闲驿站等建立药品安全法治宣传主题公园、广场,丰富普法形式,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需要进一步增强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全省系统执法办案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的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系统普法合力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下步打算。一是提高学法用法质效。编制并动态调整《省药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分级分类学习培训,健全激励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监管的自觉行动。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落细“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创新和典型示范,营造良好药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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