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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主体名称 | 灵川县丽人美容院分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50323MA5NWT4R7F |
法定代表人 | 苏国芳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灵市监处罚〔2023〕205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8 |
处罚内容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14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违法事实 | 2023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检查时,其前台大厅的展示柜内摆放的自然森林水动力洗面奶3瓶(生产企业: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XK16-1089511,生产批号:2018/07/25,限用日期:2021/07/24)、自然森林水动力锁水面霜1瓶(生产企业: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XK16-1089577,生产批号:2018/07/20,限用日期:2021/07/19),其美容服务间的操作车上摆放有已经开封正在使用的自然森林水动力锁水面霜,上述产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 |
处罚依据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
处罚机关 |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323MB19244249 |
数据来源 |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323MB19244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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