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江西省
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推动〈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贯彻落实,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主体
江西省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江西省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
二、自查内容
(一)生产企业
1、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中的81条就人员与机构,质量保证与控制,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销售管理6部分进行逐项自查。
2、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基本情况,包含生产运行情况,全年产品生产,注册备案,变更,注销以及"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系统"中产品年报等情况(附件1,2)。
(二)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
1、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委托生产版)中的24条就企业人员与机构,委托情况,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留样放行等进行逐项自查。
2、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基本情况,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全年产品注册备案,变更,注销以及"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系统"中产品年报等情况(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年度例行自查报告的数据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前。
(二)生产企业根据自查情况报送生产运行情况,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附件1,2),整改报告,停产生产企业还需填报化妆品生产企业停产报告表(附件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根据自查情况报送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附件2),整改报告。
(三)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2024年3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注明企业名称),纸质版经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各单位未按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的,将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处置。
(五)联系方式: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566号,电话:0791-86178122,邮 箱:308304586@qq。com 。
附件:1、生产运行情况表(生产企业).doc
2、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生产企业、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doc
3、江西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停产报告表.doc
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2024年2月6日
附件1
生产运行情况表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 生产许可证号 | ||||
生产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安全负责人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生产运行情况 | |||||
□在产 | 生产范围 | 生产品种 | 生产批次 | 生产数量 | 销售数量 |
□停产 | 停产原因 | 停产时间 | 是否向省药品监管局报备 □是 □ 否 | ||
□拟停产 | 拟停产原因 | 拟停产时间 | 是否向省药品监管局报备 □是 □ 否 | ||
□拟恢复生产 | 拟恢复生产时间 | 经自查,是否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是 □ 否 | |||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生产企业、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
(2023)年度
企业名称 | 所属市县(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质量安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生产许可证号(仅生产企业填写) | ||||
生产地址(仅生产企业填写) | ||||
生产范围(仅生产企业填写) | ||||
生产许可证变更情况(仅生产企业填写) | **年*月*日**项目由**变为** | 许可证扫描件 | ||
注册资金(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
注册备案产品名录(可贴附表) | 格式: | |||
名产品称 | 注册/备案号 | 产品状态(有效/注销) | 系统是否年报 | |
委托/受托情况(可贴附表) | 受托生产企业按以下格式填写: | |||
委托方 | 产品名称 | 委托时限 | ||
委托生产企业按以下格式填写: | ||||
受托方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 | 产品名称 | 委托时限 | |
产 能 | 年实际产量 | |||
年出口量 | 年出口额 (万元) | |||
年销售量 | 年销售额 (万元) | |||
年度产品改进和研发费用(万元) | 利 税 | |||
年度内行政处罚记录、产品抽检不合格记录、产品不良反应报告、停产记录(可贴附表) | ||||
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 | ||||
/(委托生产版)自查发现的问题(可粘贴附页)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粘贴附页) | ||||
本企业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确保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报告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产能为企业生产能力
年实际产量为全年实际化妆品生产总数(不同单位产品数量总和)
年销售量为全年实际化妆品销售总数(不同单位产品数量)
附件3
江西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停产报告表
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盖章) | |||||
生产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停产类型 | 整体停产□ 单元停产□ | ||||
停产单元及产品信息 | 单元名称 | ||||
产品名称 | 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 | 最后一批批号 | 生产日期 | ||
停产原因 | |||||
拟停产时段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企业承诺,停产期间不组织生产已报告停产单元。 | ||||
备注 | 1.属整体停产的“具体停产单元及所属具体产品信息”不填;2.单元名称填写:根据许可项目填写,如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蜡基单元等,可进一步按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类别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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