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黑龙江省
省内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鼓励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积极参与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有意愿参与国家局第二批试点的持有人可按照《关于发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公告》(公告2023第142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认真填报《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cechu203@163.com。
联系人:郑建军,电话:0451-88313065
附件: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无障碍改革试点报名信息汇总表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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