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海南省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指南》(琼药监械〔2023〕66号),为进一步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首次申报工作,提高申报工作效率和申报资料质量,现将《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首次申报资料要求及格式(试行)》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首次申报资料要求及格式(试行)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博鳌乐城医药监管局。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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