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黑龙江省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要求,经向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内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科研教学机构、中药材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省GAP专家工作组成员等征求意见,并经过专家论证会研究讨论,确定刺五加、益母草等41个品种列为《黑龙江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2023年修订版)》(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意见》原附件1《黑龙江省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废止。
附件:《黑龙江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2023年修订版)》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黑龙江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2023年修订版)
一、药材切片(共30个品种):刺五加、人参、西洋参、赤芍、白芍、黄精、黄芪、黄芩、板蓝根、防风、白鲜皮、地榆、苦参、柴胡、桔梗、党参、鹿茸、甘草、苍术、天麻、知母、北豆根、蒿本、升麻、穿山龙、灵芝、白头翁、槲寄生、射干、玉竹。
二、药材切段(共10个品种):益母草、槲寄生、返魂草、紫苏梗、蒲公英、车前草、威灵仙、龙胆、白薇、刺五加。
三、药材切丝(共1个品种):暴马子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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