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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00072375864G |
法定代表人 | 张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药监药处罚﹝2023﹞2-252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5 |
处罚内容 | 1.没收不合格大黄(批号:221001)18kg;2.没收违法所得贰仟柒佰元(2700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3倍的罚款计叁拾万元(300000元);罚没款共计叁拾万贰仟柒佰元(3027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3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27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
违法事实 | 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298号),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YZ20230060),检品名称:大黄(批号:221001),生产单位: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全项检验,不符合项目为【含量测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处罚机关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数据来源单位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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