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云南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云南省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申报制定的野蚕豆根中药材质量标准已完成复核、技术审评等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于2024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药监局,邮件标题请注明“野蚕豆根中药材质量标准修订意见反馈”。
附件:野蚕豆根中药材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付方云,0871-68571802,905084061@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野蚕豆根中药材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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