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奇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青海省药品监管局《关于责令青海奇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暂停生产的通知》(青药监械〔2023〕25号)的要求,你企业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了恢复生产申请,经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企业进行跟踪复查,认为你企业已完成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的整改工作,经研究同意你企业恢复生产。
请你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产品安全、有效。
特此通知。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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