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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 |||
行政处罚相对人: | 独山子区金玉指美甲店 | 行政处罚相对人代码: | 92650202MA77Q7EL8E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孙绮遥 | ||
处罚信息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克独市监妆处罚〔2023〕7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主要违法事实: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MISSNAIL甲油胶31瓶、Kaniu甲油胶13瓶;2.罚款2000元。 |
罚款金额: | 2000.00元 | 没收金额: | 0.00元 |
决定机关名称: | 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30 | 处罚有效期: | 2023/10/30 |
公示日期: | 2023/10/30 | 公示截止期: | 2024/1/30 |
备注: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11月14日经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在独山子区准南路20-37号从事美甲服务活动。当事人于2021年12月1日从沙依巴克区小商品城金娜美甲店购进了MISSNAIL甲油胶32瓶,进价580元/套,一套32瓶,1瓶已用完,剩余31瓶。Kaniu甲油胶都是从淘宝平台购进的,营业执照名称叫义乌市卡妞化妆品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6日购进深海贝母甲油胶6瓶,进价57.08元/套;2022年6月7日购进流沙猫眼甲油胶6瓶,进价76.13/套;2022年1月13日购进浓情车厘子甲油胶12瓶,进价139.36元/套,其中11瓶浓情车厘子甲油胶标签符合规定,货值金额144.82元。因当事人从事美甲服务,甲油胶用于该项服务的必需品,不进行单独销售。当事人经营过程中无营业流水登记,无产品使用登记,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收取相关费用,不能确定营业收入中属于使用涉案甲油胶的营业额部分,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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