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湖北省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379号),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按照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市监反垄断〔2023〕24号)等文件要求,省药品监管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附件1、2)予以公布。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文件调整的事项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和省药品监管局出台的有关政策执行。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过去根据这些文件所作出处理决定的效力。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湖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公告 | 2023年 第31号 |
2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湖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公告 | 2023年 第30号 |
3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湖北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督管理规定》 的通知 | 鄂药监发〔2023〕5号 |
4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服务“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鄂药监文〔2023〕1号 |
5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鄂药监发〔2022〕1号 |
6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社会药房质量和服务管理指南(试行)》《湖北省社会药房药学服务能力评估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 鄂药监发〔2021〕27号 |
7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服务医疗器械产业提质增效工作措施的通知 | 鄂药监函〔2021〕76号 |
8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鄂药监发〔2021〕14号 |
9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经营活动检查行政处理措施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 鄂药监发〔2021〕2号 |
10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疫苗流通活动质量安全风险报告指南(试行)》的通告 | 通告〔2020〕11号 |
11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 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鄂药监函〔2020〕73号 |
12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药品经营活动场地主文件编制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 通告〔2020〕年 第7号 |
13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鄂药监发〔2019〕23号 |
14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 通告2023年第4号 |
15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药房经营活动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鄂药监发〔2022〕3号 |
16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监督管理规定》《湖北省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质量协议编制指南》的通知 | 鄂药监发〔2021〕23号 |
17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药品现代物流质量安全管理标准》的通知 | 鄂药监发〔2021〕22号 |
附件2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 鄂食药监文〔2015〕54号 |
2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告 | 通告〔2019〕11号 |
3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 | 鄂药监规〔2021〕1号 |
4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暂行)》的通知 | 鄂药监规〔2021〕2号 |
5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湖北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 通告〔20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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