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四川省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我局已完成第十三批17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省标(公示稿)起草工作。为确保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并附相关说明及实验数据。
联系人:当子介布
联系电话:15308017247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中药配方颗粒四川省标公示稿(第十三批)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败酱草(黄花败酱)配方颗粒 | 10 | 狗脊配方颗粒 |
2 | 萆薢(长托菝葜)配方颗粒 | 11 | 红曲配方颗粒 |
3 | 蝉花配方颗粒 | 12 | 金沸草(旋复花)配方颗粒 |
4 | 炒楮实子配方颗粒 | 13 | 麦芽配方颗粒 |
5 | 炒麦芽配方颗粒 | 14 | 胖大海配方颗粒 |
6 | 醋没药(地丁树)配方颗粒 | 15 | 生地炭配方颗粒 |
7 | 法落海配方颗粒 | 16 | 五加皮配方颗粒 |
8 | 茯苓皮配方颗粒 | 17 | 苎麻根配方颗粒 |
9 | 浮小麦配方颗粒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