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2月份,按照市局《关于印发新开办(含许可事项变更)药品零售企业“双随机”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汉食药监市发[2017]23号)要求,市局抽调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2016年以来新开办和许可证变更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有3户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GSP规范,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现决定收回城固县利君大药房和宁强县同乐大药房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证书(具体信息见名单),对汉中民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阳平关店未提交GSP认证申请资料问题给予警告、责令整改,从公告之日起实施。
收回GSP认证证书的,企业必须整改到位,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监管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企业所在地县级监管部门向市局申请发还GSP证书。同时,相关县区局应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市局。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