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安徽省
根据《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与《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我局完成了第16批17个品种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草案的审评工作,详见附件。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反馈,并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30天。
联系人:蒲婧哲、徐静
联系电话:0551-63358119、62999283
电子邮箱:pujingzhe@163.com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室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16批17个品种)公示稿:
半枫荷配方颗粒
独脚金配方颗粒
番石榴叶配方颗粒
海螵蛸(金乌贼)配方颗粒
黑老虎根配方颗粒
葫芦茶配方颗粒
接骨木配方颗粒
金耳环配方颗粒
苦楝皮(楝)配方颗粒
蜡梅花配方颗粒
毛麝香配方颗粒
蜜金樱子配方颗粒
松针(马尾松)配方颗粒
甜叶菊配方颗粒
萱草花(黄花菜)配方颗粒
阴地蕨配方颗粒
猪殃殃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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